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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学生们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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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学与否怎么严肃,齐谐一旦开始讲课了却是严肃的很。

这些孩子平日里都没少挨先生的手板,当然还是有两个例外从来没有挨过打的。

一个是元忠,这孩子聪明伶俐,虽然来这里上学的时间不是最长的,却是第一个能把《千字文》从头到尾背下来的,齐谐的前身在死之前,甚至已经教了他不少字。所以齐谐的手板,一次都没有敲到他的手上。

另一个则是那个女娃。主要原因是孩子太小,八九岁的年纪,瘦瘦弱弱地看起来倒像是六七岁的幼童。那么小的一只,要真把板子打在她手上,想想便让人心疼。

而且这个小女娃也是唯一一个不交束脩的学生。不是因为她家里有多少权势,而是恰恰相反,这孩子的家世着实太可怜了些。

田红英家里只有一个母亲和她相依为命。来到土地庙村也将将两年的时间。

当初是齐谐的前身在村口见到一个女人昏倒在地,将她救回村里。当时女人的怀里还有一个羸弱的孩子。

有村里的教书先生出面作保,村正多多少少都给了些面子,把这一对母女留在村子里。还组织村民给这母女二人起了个小小的茅草屋。

女人其实没什么病,当初昏倒在村头纯粹就是饿得。

土地村里的人都是穷苦出身,虽然现在的日子也算不上多好,可对这新来的女孩儿和她娘也是能帮衬的多少帮衬、能周济的尽量周济。

就这样,女孩她娘便在这土地庙村住下,靠给人浆洗衣服为生。

齐谐见她时常在河边洗衣服,身边却总带着个小孩,很不安全,便主动提出来,留这女娃在他这里读书识字。

田红英她娘对自己的这个救命恩人感激涕零,可自己一文不名,只能平日里给齐谐洗洗衣服略作报答,有时候洗衣服时抓到一两尾鲜鱼,便悄悄炖了鱼汤,嘱咐女孩送过来。

……

孩子们走到角落各自捡起马扎——也就是胡床——坐下。至于后面再有人来的话,便只能坐在地上读书了。

胡床是乡下的叫法,实际上此时这东西应该叫交床。

对于这个名字,齐谐从记忆里倒也多少了解。之所以改名交床,只不过是前朝的大业四年,隋炀帝因为以谶有胡,所以改名为交床。

同时改名字的还有“胡瓜”,也就是现在的黄瓜。

其实胡床在这个时代还不算常见,齐谐的这批马扎是村正老爷子着他儿子这个小木匠做的。

再苦不能苦孩子,再穷不能穷教育。

这大概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留下的传统美德。

相比起跪坐在有些潮湿的地面上,能够坐在马扎上,无疑更有利于孩子的身体。

之所以不去土地庙院子里读书,主要是因为有些不方便。

这里毕竟是一座正经的土地庙,每日来上香的村们虽然算不上络绎不绝,可也绝算不上少。一群孩子在庙院内摇头晃脑地读书,实在不够庄重。

待孩子们在胡床上端坐好,齐谐震一震白袍,双手附后,在弟子面前站好。

这套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,实在是因为齐谐的前身做地久了,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肌肉记忆。

“前几日让你们回家背《千字文》,可是背得熟了?”齐谐的语气里透出为人师表的威严。

前面的孩子一个个耷拉下脑袋,唯有元忠和红英昂着头,眼睛里闪烁着想被赞扬的希翼。

“元忠,这几日可有同窗找你讨教?”齐谐知道,唯一能够把千字文背下来的,就只有元忠这个鬼精灵。所以他上次下课之前特意叮嘱过学生,要是谁记不住,可以去找元忠。

元忠恭敬地站起身来,对齐谐作揖:“回先生,只有红英找过我。”

“红英,你可是背熟了?”齐谐转问女孩。

小女孩眼神儿一阵慌乱,灵动的眸子一个劲儿地乱转,想做个肯定的回答,却又担心自己在先生面前背不下来。

“罢了。”齐谐把目光投向后面几个装鹌鹑的小家伙,歪了歪嘴道,“你们没有去找元忠,想来已经习得熟了。大黄,你起来诵一遍。”

大黄不是一条狗,而是齐谐的弟子。乡下人,给孩子起个名字无非就是为了叫着方便。大黄生下来的时候身上青一块黄一块,他阿爷便给起了这么个应景的名字。

“先……先生。”大黄哭丧着脸站起来,垂头丧气地说道,“俺……弟子……记不住。”

说完便举着手磕磕拌拌地走到齐谐面前。

背不出便要挨手板。

这是小小学塾里的保留项目。

“啪、啪、啪”

几声清脆的响声便在侧房里响起荡漾。后面的几个学童也跟着打哆嗦。

“学无长幼。”齐谐满脸威严,严厉地训斥道,“莫以为你比别人进学早了几天便是能耐大了几分。”

“是!俺……弟子谨遵教诲。”大黄略有些啜泣地答应一声,惶惶坐回去。

“罢了。”齐谐探口气,努力控制着不让自己继续发火,“《千字文》先学到这儿。要是还有不会的,闲暇时多找人请教便是。释义的事暂且先放一放。”

“今日,我要教你们一本新书,唤做《三字经》。”

“人之初、性本善,性相近、习相远。苟不教、性乃迁,教之道、贵以专……”

“人之初、性本善……”

孩子们不明所以地跟着朗诵。

粉笔黑板自然是没有的。这年代的教书,绝大多数时间是先生诵一句,学生诵一句。

浑沦吞枣似的背下来,然后才开始识字、释义。

好在《三字经》内容相对比较浅显,只要背地熟了,绝大多数的内容是不需要一一解释的。

对于识字,也只能是用树枝在地面上划拉。

条件好的,也只是用毛笔沾了水在硬地面上写字。

这年代的纸虽已算不上太金贵,但也绝对不是用来给孩子启蒙的。

如果说“教书匠”这个职业有什么让齐谐感到满足的,无过于看着孩子们一张张认真学习的小脸蛋。

尤其是其中那些更为聪慧的。

比如魏元忠。

比如田红英。女孩扎着几个羊角辫,一双大眼睛很是灵动。

大家都知道田红英是跟着母亲来到土地庙村的。但是她母亲是怎么来的土地庙村,大家却丝毫都不清楚。

据说她们原来住的村子染了疾风病。疾风,也就是麻风病。如果传说是真的,那么她们娘俩的生命力简直就是打不死的小强一般。

每隔一段时间,女孩的母亲便来土地神前焚香祷祝,祈祷自己的女儿能长命百岁。

女孩的母亲主要是在家做些女红为生,时不时得帮村正家的旅社中的过路客人浆洗衣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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